
9-2. 三包条款
三包条款
• 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自销售
商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计算。
• 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凭
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等在销售者处办理三
包。
• 在三包有效期内丢失三包凭证的,消费者
向销售者申请补办三包凭证后,仍享有三
包权利。
• 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三包有效期内发生
汽车所有权转移的,三包凭证应当随车转
交,三包责任不因所有权转移而改变。
• 按照国家三包规定更换或退货的,消费者
应当支付因使用家用汽车产品所产生的合
理使用补偿,合理使用补偿费用的计算公
式为:[(车价款(元)× 行驶里程 (km))
/1000] ×n,生产者确定使用补偿系数 n 为
0.8%。
• 更换或者退货发生的税费按照国家有关规
定执行。
• 需要根据车辆识别代号 (VIN) 等定制的特
殊零部件(点火锁芯、钥匙、防盗控制单元)
的运输时间、外出救援路途所占用的时间
不计入维修时间。
• 其它详细条款见《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
退货责任规定》
。
不属于三包的情况
在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内,存在下列情形之
一的,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对所涉及产品
的质量问题不承担三包责任:
• 汽车产品用于出租、租赁或者其它运营目
的,或者其它类型非因生活消费需要而购
买的汽车产品。
• 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三包有效期内,无
有效发票或三包凭证的。
• 因使用者未按使用说明书要求存放、保管
汽车或因环境因素(如烟尘、污染腐蚀物、
鼠害等)造成的故障。
• 因自然灾害、火灾等不可抗力或交通事故
造成的损坏或故障,以及基于这些因素引
起的二次损伤而造成的损坏或故障。
• 发生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自行处置不当
而造成的损坏。
• 人为制造的车辆故障或超出担保期限的故
障。
• 因未使用原厂零部件、油液及辅料所产生
的故障或使用对汽车有损害的用品导致的
故障。
• 使用说明书中明示不得改装、调整、拆卸,
但消费者自行改装、调整、拆卸而造成的
损坏。
• 超出产品中指定之外的驾驶方法(赛车或
汽车拉力赛等)或超出
产品技术规格许可
范围(如最大容许载重、允许汽油标号、
允许胎压范围等)造成的故障。
• 因未按使用说明书或维修技术要求进行定
期检查、保养和调校造成的故障。
• 因消费者未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正确使用、
维护、修理产品,而造成的损坏。
• 消费者所购家用汽车产品已被书面告知存
在瑕疵的。
• 由于自然磨损引起的零部件消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