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 三包条款
三包条款
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自销售
商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计算。
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凭
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等在销售者处办理三
包。
在三包有效期内丢失三包凭证的,消费者
向销售者申请补办三包凭证后,仍享有三
包权利。
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三包有效期内发生
汽车所有权转移的,三包凭证应当随车转
交,三包责任不因所有权转移而改变。
按照国家三包规定更换或退货的,消费者
应当支付因使用家用汽车产品所产生的合
理使用补偿,合理使用补偿费用的计算公
式为:[(车价款(元)× 行驶里程 (km)
/1000] ×n,生产者确定使用补偿系数 n
0.8%
更换或者退货发生的税费按照国家有关规
定执行。
需要根据车辆识别代号 (VIN) 等定制的特
殊零部件(点火锁芯、钥匙、防盗控制单元)
的运输时间、外出救援路途所占用的时间
不计入维修时间。
其它详细条款见《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
退货责任规定》
不属于三包的情况
内,
的,
的质量问题不承担三包责任:
汽车产品用于出租、租赁或者其它运营目
的,或者其它类型非因生活消费需要而购
买的汽车产品。
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三包有效期内,无
有效发票或三包凭证的。
因使用者未按使用说明书要求存放、保管
汽车或因环境因素(如烟尘、污染腐蚀物、
鼠害等)造成的故障。
因自然灾害、火灾等不可抗力或交通事故
造成的损坏或故障,以及基于这些因素引
起的二次损伤而造成的损坏或故障。
发生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自行处置不当
而造成的损坏。
人为制造的车辆故障或超出担保期限的故
障。
因未使用原厂零部件、油液及辅料所产生
的故障或使用对汽车有损害的用品导致的
故障。
使用说明书中明示不得改装、调整、拆卸,
但消费者自行改装、调整、拆卸而造成的
损坏。
超出产品中指定之外的驾驶方法(赛车或
汽车拉力赛等)或超出
产品技术规格许可
范围(如最大容许载重、允许汽油标号、
允许胎压范围等)造成的故障。
因未按使用说明书或维修技术要求进行定
期检查、保养和调校造成的故障。
因消费者未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正确使用、
维护、修理产品,而造成的损坏。
消费者所购家用汽车产品已被书面告知存
在瑕疵的。
由于自然磨损引起的零部件消耗。